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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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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阿桃的辛酸誰能知?】

臺灣光復後,政府為保障佃農不被地主剝削,而實施「三七五減租條例」,拘束地主非因法定事故,不得終止租約,且租約可世代繼承。然而,這樣的制度至今雖然已實施 60 餘年,但因此而生之爭議仍層出不窮。最近,以耕作維生的快樂 農夫阿桃就面臨到自己用心經營一輩子的開心農場被地主以要「擴大家庭農場經 營規模」而欲收回的棘手問題,然而在司法院釋字第 580 號出來以前,阿桃本得依減租條例第 17 條第 2 項獲得相當之補償,以保障政府為扶植自耕農的意旨, 但業經時代變遷,針對公告現值補償之部分經大法官以違反比例原則及保障人民財產權為由,宣告違憲,這樣的演變使得阿桃面臨將來無地可耕作且無法獲得合理補償之結果,所幸在洪律師的協助下,終於替農夫阿桃解決糾纏數十年的租佃問題,成功讓農夫阿桃取得屬於自己的開心農場。藉由上面農夫阿桃的小故事可知「三七五減租」之相關規範 確實存在許多可議之處,而應由立法者重新檢討。
(相關規範: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17 條第 2 項、第 19 條、司法院釋字第 580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