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請問律師我的土地】
洪律師除了是律師以外也是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經常辦理不動產相關案件,經常有當事人拿著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到事務所詢問。解答不動產相關案件第一關鍵就是土地的型態,到底土地型態怎麼分類?
《建築法規知多少-土地編》
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全國土地分三種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
一、都市土地:包括已發布都市計畫及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為新訂都市計畫或擴大都市計畫而先行劃定計畫地區範圍,實施禁建之土地;其使用依都市計畫法管制之。
二、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其使用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訂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管制之。
三、國家公園土地: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依國家公園法劃定之國家公園土地,依國家公園計畫管制之。
民眾可以利用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https://luz.tcd.gov.tw/WEB/default.aspx。),查詢自己的土地是都市土地還是非都市土地。也可以從土地登記謄本進行簡易的判斷,誠如範例一使用分區為空白,原則上為都市土地,至於空白部分可以到所屬的區公所、鄉、鎮、市公所查詢細目。範例二則為非都市土地,直接顯示特定農業區中的甲種建築用地。
另外土地使用分區依其規範有數十種排列組,規範在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3條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內。